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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:推动“减矿”有新法

发布时间:2015-08-12 12:59:00
    近日,记者从湖南煤监局获悉,该省为实现矿井数量由2014年初的989处减少到2015年底的500处以内的目标,以“减矿”为重点,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。
  一方面,湖南煤监局要求强化督导,由局领导带队以落后小煤矿关闭工作为重点内容,定期对产煤市县特别是煤矿安全重点县进行督导,督促加大关闭工作力度,完善关闭奖补措施,全面完成关闭任务。
  二是制定针对性强的谈心对话提纲,通过面对面谈安全形势、谈市场形势、谈办矿标准,一大批小煤矿在强大的宣传攻势下主动申请关闭退出。
  三是严格按照“双七条”的标准开展监察执法工作,对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,一律停产整顿、限期整改达标,不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,一律提请关闭。
  四是严格行政许可,把正规开采、质量标准化、淘汰木支护、“双回路”供电、瓦斯抽采措施落实等要求作为许可的硬性条件,坚持不达标不验收、不安全不生产,严格条件倒逼,让一部分仍在犹豫、等待观望的煤矿,特别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知难而退。 
  通过上述措施,截至7月底,湖南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,全省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6.2%和36.1%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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